办公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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扈月文
重庆市开州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区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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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波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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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厚轩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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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孝刚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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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仁东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重庆市开州区支社委员会机关专职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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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明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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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轶生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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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贤文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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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小俊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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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自振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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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成龙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挂职)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法规、规章。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政、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村常态化帮扶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种业振兴政策。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一般疫情的认定、重大疫情的收集上报和疫情的组织扑灭。统筹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对外交流合作,承接农业援外工作,推进全区农业对外开放。
(十五)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六)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内务管理、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室。承担区级农业农村新闻宣传、党务政务信息、史志编纂、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调查研究。承担软科学研究相关工作。
(三)法规科教科。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相关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普法宣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农业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农业教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
(四)农经和改革发展科。统筹区级农业农村系统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业统计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
(五)规划和发展促进科。牵头提出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建议。负责重大平台创建工作。负责项目规划、评审、招投标管理等工作。牵头拟订乡村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企业发展规划,农产品加工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乡村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负责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规划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协调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农业园区建设。负责乡村产业、休闲农业发展,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六)财务科。牵头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绩效管理。研究提出有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管资金使用。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涉农资金监管制度。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的政策制定。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指导管理委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接审计工作。
(七)粮经发展科(植物检疫科)。负责拟订全区粮油生产和经济作物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粮油、经济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重大技术推广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粮油、经济作物生产信息调度分析,提出粮油、经济作物产品产需调控建议。负责肥料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抗灾救灾、节水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种植业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八)畜牧渔业科。牵头起草全区畜牧业、饲料饲草业、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畜牧业结构、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良种推广应用、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畜牧业、渔业地方标准。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负责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负责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船、渔港,负责渔业安全生产。
(九)兽医和动物防疫科。牵头起草全区兽医事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
(十)乡村建设治理科。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厕所革命。负责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负责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订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十一)帮扶科。负责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提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建议,负责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负责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区域协作促进科。指导农业和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负责东西部协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万达开、万开云、开州在外人才联系等对外协作工作。牵头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中央定点帮扶,负责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驻村帮扶等常态化帮扶工作,参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负责协同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发展。负责农业和减贫领域涉外事务、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接实施农业和减贫领域国际合作项目。
(十三)监督指导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市场品牌建设科。负责拟订大宗农产品等农村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农产品保供工作。负责品牌打造、营销、管理等工作,协调推动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农业展会活动组织、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工作。
(十五)农机和信息化科。牵头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数字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业信息编制发布、服务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网络安全。提出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建议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机作业安全,开展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调查。
(十六)安全监管科。牵头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外来物种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地方相关标准制修订,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全区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种业发展政策建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品种及配套系管理,承担审定、登记、鉴定工作。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
(十七)耕地管理科。牵头编制全区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负责“两区”划定与保护、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等级评定等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十八)组织人事科。承担区级农村工作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承担全区农村工作系统知识分子、统战、群团、民族和宗教工作。具体管理农业行业全区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党建工作。承办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事项。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工会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农业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农业农村系统评选表彰,参与农业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