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巴渠街8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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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组织实施相关地方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研究拟订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政策建议,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
(三)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重庆、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指导区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工作。
(四)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
(五)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六)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数字重庆”云平台区级系统建设管理。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八)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督办督查、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会务、应急、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审计及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群团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承担协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承担统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承担协调推进数字重庆规划和建设。承担拟订上级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地方行业技术规范等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承担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材料、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签,依法处理涉法事务。牵头实施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专题性课题研究,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三)数字城市科。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运行管理。承担组织协调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综合场景谋划、建设及贯通。负责统筹管理全区数字化应用规划建设。承担协调促进全区智慧城市规划建设。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承担统筹推进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工作。
(四)数字基础设施科。承担协调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承担全区电子政务外网、视联网、电子政务云平台、区块链、物联感知网络等布局规划和建设。指导协调数字重庆云平台区级系统建设管理。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负责协调推动全区信息网络行业发展工作。
(五)数据管理科。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全区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承担全区政府数据的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府数据的采集、存储、登记、共享、开放等工作,贯彻落实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负责全区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数据基础设施制度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
(六)应用推广科。承担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承担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大数据应用的工作。承担统筹推动渝快政、渝快办等数字重庆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全区智能机关建设,推进各级机关办公、服务智能化。负责协调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工作。
(七)融合发展科。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促进大数据商用。承担统筹数据要素工作。承担统筹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基础制度建设并实施。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承担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的建设。推动产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商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推动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负责本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